钟艳封面新闻记者黄晓庆
年,姜某先后购买缅甸蟒、网纹蟒、黄金蟒、象牙蟒蛇各一条,然后再出售给他人,获取利益。年6月2日,四川隆昌市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组成合议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这起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并当庭宣判。
年1月、2月份,被告人姜某因个人爱好以饲养为目的,先后在成都市某小区李某(另案处理)处以元、元价格购买缅甸蟒、网纹蟒各一条。随后又通过QQ联系网名“中国谨年”和一陌生男子以总价约元收购了黄金蟒、象牙蟒蛇各一条。
年3月至年11月期间,被告人姜某将其收购的四条蟒蛇先后三次在成都以总价元出售给罗某某、刘某某夫妇(另案处理)用以表演,后被查获。
经鉴定,被告人姜某出售给罗某某、刘某某夫妇的网纹蟒、黄金蟒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其物种整体价值为元/条,缅甸蟒、象牙蟒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物种整体价值为元/条。查获的缅甸蟒、网纹蟒、黄金蟒、象牙蟒各一条已交由成都拾野自然博物馆暂养。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2条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条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行为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属于情节严重。
鉴于被告人姜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合议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姜某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